一、不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1)经营商业领域内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2)各种形式的新闻及信息采集活动;(3)水产捕捞或开发; (4)安全调查服务; (5)司法行政服务,包括司法鉴定服务、诉讼文书送达服务、财产拍卖服务、公证服务、资产清理服务;(6)根据合同将劳务人员送往国外工作的服务;(7)投资建设陵园、墓地设施,以便转让与设施关联的土地使用权;(8)直接从居民家中回收垃圾服务;(9)向公众征询意见(民意调查)服务;(10)爆破服务; (11)生产经营武器、爆破材料及辅助工具;(12)进口、拆解二手海船; (13)邮政公益服务; (14)商品转口; (15)商品暂进再出; (16)出口、进口和分销外国投资者、外资经济组织不能出口、进口和分销的商品目录内的商品; (17)在武装力量所属单位收集、购买和处理公共财产;(18)生产军事物资或设备;经营武装力量的军装、军用物资、军用武器;经营军队和警察专用的设备、技术、器材、车辆及零件、部件、配件、物资、特种设备;经营上述物资生产专用技术;(19)工业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鉴定服务;
(20)建立、运行、维护、保养用于航海、水区、水域、公共海运水道和航线的警报系统;为公布《航海通告》而进行的水区、水域、公共海运水道和航线考察服务;考察、制作和发行水域、海港、海运水道和航线的航海图;制作和发行航海安全资料、印刷品;(21)为保障水区、水域、公共海运水道航行安全而进行的调度服务;航海电子信息服务; (22)对交通运输工具(包括系统、总成、设备、零件)进行检测(检查、测试)并颁发证书;对用于交通运输的工具、专用设备、集装箱、危险物品包装设备进行检测并颁发技术安全和环保证书;对海上油气勘探、开采和运输工具及设备进行检测并颁发技术安全和环保证书;对安装在交通运输工具和海上油气勘探、开采、运输工具及设备上的对劳动安全有严格要求的机械设备,进行劳动安全技术检测;对渔船开展登检服务;(23)天然林调查、评估和开发(包括木材采伐,捕猎、捕捉稀有野生动物,管理植物、生物及用于农业的微生物基因库);(24)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审定和评价之前,对新的生物物种基因进行研究或使用; (25)提供旅行服务,不包括为国际游客到越南提供国际旅行服务。

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1)生产和分销包括影像制品在内的文化产品;(2)制作、分销、播放电视节目及歌舞、舞台、电影作品;(3)提供广播电视服务; (4)保险;银行;证券交易以及与保险、银行、证券交易相关的其他服务; (5)邮政通讯服务; (6)广告服务; (7)印刷服务,出版物发行服务;(8)测量和地图绘制服务; (9)高空拍摄服务; (10)教育服务; (11)自然资源、矿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加工;(12)水电、海上风电和核能; (13)使用铁路、航空、公路、水路、海运、管道等方式运输货物和运送旅客; (14)水产养殖; (15)林业和捕猎; (16)经营博彩业、赌场; (17)保安服务; (18)河港、海港、机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19)经营房地产; (20)法律服务; (21)兽医服务; (22)与外国在越服务供应商的商品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商品销售活动及其他活动; (23)技术检查和分析服务; (24)旅游服务; (25)健康服务、社会服务; (26)体育和休闲娱乐服务; (27)造纸; (28)生产 29 座以上的交通工具;(29)发展和运营传统集市; (30)商品交易所活动;
(31)国内零散商品回收服务; (32)审计、会计、会计帐本和税务服务;(33)价格审定服务;为进行股份化而提供的企业价值评估咨询服务; (34)与农林渔业相关的服务; (35)生产、制造飞机; (36)生产、制造火车车头和车厢;(37)生产、经营香烟、香烟原材料、香烟专用生产设备;(38)开展出版商活动; (39)新造、维修轮船; (40)废物回收服务,环境观测服务;(41)贸易仲裁、仲裁和解服务;(42)经营物流; (43)沿海海运; (44)耕种、生产或加工各种稀有植物,养殖育种稀有野生动物以及加工、处理这些植物和动物,包括鲜活动物及其制品;(45)生产建筑材料; (46)建筑及相关技术服务; (47)组装摩托车; (48)与体育、美术、表演艺术、时装展示、选美、模特表演以及其他休闲娱乐活动有关的服务; (49)航空运输辅助服务;航空港、机场地面技术服务;航空餐食供应服务;引路信息监督服务,航空气象服务;(50)船舶代理服务;拖驳服务;(51)与文化遗产、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摄影、录像、录音、艺术展览、节庆集会、图书馆、博物馆有关的服务;(52)与旅游推广、宣传有关的服务;(53)与艺人和运动员选拔、签约和管理有关的代表及代理服务;(54)与家庭有关的服务; (55)电子商务活动; (56)陵园经营、陵园服务和殡葬服务;(57)飞机播种和农药喷洒服务;(58)航海领航服务; (59)根据国会、国会常委会、政府、政府总理试点管理机制进行投资的行业。

三、越南税法
1、企业所得税
当前越南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20%。企业在石油、天然气及贵重稀有资源的寻找、勘探、开发所得适用32-50%的所得税率。符合相关条件的外资企业可享有10-17%的所得税优惠,并享受“四免九减半”(即企业自盈利起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后9年减半征收)或“六免十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于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经政府总理批准最高可享受30年的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根据越南《增值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当前越南的增值税率有三档:0%、5%和10%,出口加工企业出口产品免征增值税。
3、特别销售税(类似消费税)
根据越南《特别销售税法》及其相关规定,越南对部分产品、进口商品和服务征收特别销售税。如对烟叶制品征收75%的特别销售税,酒类根据度数征收35%或65%(啤酒为65%)销售税;9座以下汽车根据排量征收35%-150%的特别销售税;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税幅为同类排量汽车的70%;生物燃料汽车税幅为同类排量汽车的50%。歌舞厅、赌场、高尔夫球场等娱乐经营秘征特别销售税从15%-40%不等。
4、进出口
越南财政部每年年底更新商品的出口税税率和进口税税率。除免税商品外,绝大部分进口越南的商品均需缴纳进口税。进口商品税率分为普通税率、优惠税率和特惠税率。优惠税率适用于原产于在贸易关系中给予越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越南对从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进口的商品给予符合越南对WTO承诺的优惠税率。特惠税率适用于从与越南签订自贸协定(FTA)的国家(地区)进口的商品。享受特惠税率的商品需提供原产地证书(C/O),否则适用普通税率,即优惠税率×150%。
5、个人所得税
越南个人所得税免征起点为月收入1100万越盾(约473美元),如家庭成员无收入,每增加一个成员,月免征起点上浮440万越盾(约189美元)。月收入超过免征额度的家庭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率实行累进税率,从5%至35%不等。非居民外国人仅就来源于越南的收入纳税,第1年适用25%的税率,以后各年度适用外国居民应征税率。与越南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其居民如果属于越南非居民纳税人并符合一定条件,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6、环境保护税
越南对部分在使用时产生环境污染的商品(主要是汽油和煤炭)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环境保护税。如汽油、柴油和润滑油,每升或每公斤征收1000-4000越盾(约合0.04-0.18美元),煤炭为15000-30000越盾(约合0.66-1.3美元)/吨,尼龙袋50,000越盾(约合2.2美元)/公斤等。
7、门牌费(即营业执照费)
企业除投入生产经营的第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免缴营业执照费外,此后每年根据注册资金额度缴纳相应的费用。对于商品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业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亿越盾(约合44万美元)以上的需缴300万越盾(约合132美元)/年,100亿越盾以下的缴200万越盾(约合88美元)/年,代表处、办事处、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缴100万越盾(约合44美元)/年。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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