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具有一定使用期限,到期如果想继续使用必须申请续展。若在商标期满后的宽限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商标将被撤销。

全球商标续展制度大致可归纳为:十年制,七年制,十五年制,伊历十年制和刊登制,部分国家在有效期内还需提交使用证据/宣誓。

不同国家/地区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制度不同,为方便卖家更好地查阅各个国家的商标续展制度,麦麦汇总整理了全球各国商标续展干货。

十年制

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商标的有效期都为十年,每十年续展一次。

注意:

2019年6月17日前注册的加拿大商标有效期为15年,申请人可在商标注册后有效期内任意时间续展。

2019年6月17日后注册的加拿大商标有效期为10年,申请人可提前6个月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

七年制

十五年制

伊历十年制

伊历属于阴历的一种,为世界穆斯林所通用。

刊登制

世上仍有部分国家没有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和官方的商标注册程序,为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利益及警示他人不得侵犯已有的商标权利,商标持有人可以在当地的官方报纸或者其它媒体上进行刊登警示。

若后期商标出现侵权情况,商标持有人可拿此刊登证明文件进行维权常见的采用刊登制的国家有:

1)缅甸建议3年刊登一次(缅甸新商标法尚未颁布实施)

2)东帝汶:建议每年刊登一次

3)索马里兰:建议3年刊登一次

4)厄立特里亚:建议2年刊登一次

5)马尔代夫:建议每年刊登一次

部分国家需提交使用证据/宣誓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续展制度存在差异,各位卖家朋友要实时监控各国商标状态及续展时间,维护好呕心沥血打造起来的品牌,按时续展和提交宣誓,规避商标失效风险。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7640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