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具有一定使用期限,到期如果想继续使用必须申请续展。若在商标期满后的宽限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商标将被撤销。
全球商标续展制度大致可归纳为:十年制,七年制,十五年制,伊历十年制和刊登制,部分国家在有效期内还需提交使用证据/宣誓。
不同国家/地区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制度不同,为方便卖家更好地查阅各个国家的商标续展制度,麦麦汇总整理了全球各国商标续展干货。
十年制
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商标的有效期都为十年,每十年续展一次。
注意:
2019年6月17日前注册的加拿大商标有效期为15年,申请人可在商标注册后有效期内任意时间续展。
2019年6月17日后注册的加拿大商标有效期为10年,申请人可提前6个月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
七年制
十五年制
伊历十年制
伊历属于阴历的一种,为世界穆斯林所通用。
刊登制
世上仍有部分国家没有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和官方的商标注册程序,为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利益及警示他人不得侵犯已有的商标权利,商标持有人可以在当地的官方报纸或者其它媒体上进行刊登警示。
若后期商标出现侵权情况,商标持有人可拿此刊登证明文件进行维权。常见的采用刊登制的国家有:
1)缅甸:建议3年刊登一次(缅甸新商标法尚未颁布实施)
2)东帝汶:建议每年刊登一次
3)索马里兰:建议3年刊登一次
4)厄立特里亚:建议2年刊登一次
5)马尔代夫:建议每年刊登一次
部分国家需提交使用证据/宣誓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续展制度存在差异,各位卖家朋友要实时监控各国商标状态及续展时间,维护好呕心沥血打造起来的品牌,按时续展和提交宣誓,规避商标失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