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交易中,国际物流是不可或缺的一步,非常重要。国际海运货物能否及时发货,如何快速、安全地将货物送到收货人手中,是外贸人经常要考虑的问题。一是可以保证货物的安全,二是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将货物及时送达到客户,也能即时收回货款。可以避免资金周转的问题。国际海运常用的放货方式有电放、B/L海运提单、海运单、目的港放单四种。
1、电放就是以电报方式发货,把提单信息通过电子信息形式发送到目的港的船公司,收货人就可以拿着加盖电放章的相关文件进行提货,船公司将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可以不用正本提单,只要证明您是收货人和被电放人就可以了。优势非常明显,方便、快捷、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提单丢失的风险。
2、SWB(海运单),是放单的一种形式。出了SWB,货物的权利就从SHIPPER转移到了CNEE,这样就可以直接提货了,SWB不需要正本和电放费,这种交付形式可用于比较受信任的公司。优点在于下单快,发货快,方便快捷。大多情况都用在交易中收到货款后提货,或者中国子公司帮助国外母公司采购货物,为了方便提货,可以开具海运单。
3、OCEANBILL(B/L海运提单)是传统的放货方式,以船公司签发的正本提单作为物权凭证。收货人可以使用该物权凭证提货,也可以背书转让,是非常重要的单据;SHIPPER从货代处拿到提单正本,扫描到CNEE,安排款项,然后将整套提单快递给CNEE,用正本提单换提货单;一般情况海运提单使用比较多,优点是方便买家提货,简化提货手续,节省中间成本。
4、目的港放单即直接放货,在外贸交易中很少使用,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一般提单遗失或提单出慢了,且货物已到达目的港,发货人将向船公司或代理人写保函,向收货人下单。
这些放货方式的区别在于:
a、SWB是随船提单,类似于电放。SEAWAYBILL一经确认,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代理人直接将货物放行给收货人。
b、如果电放,无论货物到港多久,只要发货人不通过电子信息形式向船公司发送提单,就不会将货物放行给收货人。
c、SWB和OCEANBILL的区别在于SWB不具备物权凭证的用处,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可以背书转让,而海运单不能转让,只能在提单上标明收货人。
风险在外贸交易中无处不在。只有在合适的场景下使用合适的放货方式,才能提高货物的安全性。当然,如果已经收到货款,不管选择哪种方式,风险都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