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升级后,预审时,系统提示:申报商品码(前十位)与海关数据不等

raquel.ávalos
前辈,您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升级后,2013年出口的货物10位商品代码在退税系统中变为8位,但报关单和海关电子数据均为10位,我公司按8位录入系统,系统审核时提示“申报商品码(前十位)与海关数据不等”,错误级别为w。请教您该如何此问题,拜谢!
2013-05-15 40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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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您好!对于这种情况,您需要将申报商品码(前十位)与海关数据的10位进行核对,找出差异的部分,并进行修正。具体做法如下:

1. 首先,您需要检查货物的报关单和海关电子数据中的商品编码是否正确,确保这些数据是最新的。

2. 检查您的退税申报系统,找出对应的申报商品码,比较与海关电子数据的差异。如果您的退税申报系统只能输入8位商品代码,则需要将海关电子数据的10位商品代码进行截取或转换为8位码。

3. 在修正完差异后,您需要重新提交退税申请,并等待审核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发现存在其他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出口退税机构咨询,以获得更加详细的指导和帮助。祝您申报成功!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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