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回答:
贴单证明是指在进出口业务中,若装船单证上已经标注了部分或全部货物的发货人或收货人,就需要补发一份“贴单”证明,以证明实际的货主和收货人。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贴单证明示范:
贴单证明
根据装船单证标明之现货物承运人一栏所载,本公司已将下列货物发运,但该装船单证未对发货人和收货人进行规定,因此根据业务习惯,我们在此特别备案如下:
发货人:(填写实际发货人名称和地址)
收货人:(填写实际收货人名称和地址)
该贴单证明为符合实际情况所作,经我行确认与装船单证相符后,方得奉行。
日期:XX年X月X日
发货人:(签字盖章)
收货人:(签字盖章)
上述仅是一个简单的示范,具体的内容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希望能够帮到您。
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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