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货物的期限

邦友283333
在“运去哪”国际物流服务电商平台,曾有货主因为超过规定期限,而被海关拒绝通关申报;从而引发出关于海关报关期限的一些问题。


在此,平台对海关对于货物报关期限解析梳理,共平台用户参考: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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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7 38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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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进出口报关货物的期限是由海关法规定的,对于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该提前24小时向海关申报,以确保海关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货物的查验、征税和放行。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海关有权拒绝通关申报,导致无法装货运输,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等风险。对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海关将征收滞报金,并有权提取并变卖货物以弥补相关费用和税款。因此,进出口企业应该高度重视报关时间的管理和控制,及时申报,降低风险,确保海关通关顺利。
2023-06-06
追问:
  • Vivian.Law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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