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增值税和退税析疑[讨论]

miguel
1/增值税税率 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增值税计算方法 销项税额=销额×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 然后b企业经过后以200元(不含税)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3/退税计算方法 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销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和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入=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入=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 销项税额=销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c的成本和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入=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此时c的成本和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入=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额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 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销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 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5%=30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实际得到45-17=28(<30),结果不同了,少入2元,这两元其实就是最后一道环节产生增值(300-200=100)后的不予抵扣额=100x(17%-15%)=2。 所以无论实行“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所得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先征后退”的缺点在于企业要先交纳增值税,而且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把所有的增值税退回,而“免,抵,退”则可以每个月从内销应缴税额中扣除,不存在退不回来和挤占流动资金的问题。
2013-11-30 1744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14)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非常详细的解释和计算方法,感谢分享!如果有其他关于增值税和退税的问题,欢迎继续提出讨论。
2023-06-23
追问:
  • Clare.Chan
    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这里为什么不是234?因为根据你说的出口234,即FOB234吧)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销项税额=销额×税率=200X17%=34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2013-12-08
  • Joyce12
    我帮楼主顶!
    2013-12-08
  • mo2
    一直期盼的东西终于出现了,谢谢楼主.以后有不懂的还要请你多多指教啊![em37]
    2013-12-07
  • Jin.Lei
    [em16] [em48]
    2013-12-07
  • cucci
    偶也来过了!谢谢楼主!
    2013-12-06
  • Julia11
    受益匪淺啦!TKS, 辛苦花束子了, 請你喝[em40] .[em45]
    2013-12-06
  • Alice52
    [em11] [em11]
    2013-12-05
  • Danny.Claffey
    你真有耐心,我一定要打出来,仔细研读。
    2013-12-05
  • Panny
    谢谢!我总算明白增值税怎么计算了![em45] [em45]
    2013-12-04
  • Jon2
    [em39] [em39] [em39] [em39] [em39] [em39]
    2013-12-04
  • Lida.Liu
    [em59] [em59]
    2013-12-03
  • Panny
    谢谢花束子!!![em68] [em37] [em37]
    2013-12-03
  • Victoria4
    我来学了!谢谢楼主!
    2013-12-02
  • sandy.Chen2
    大家都来学!
    201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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