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外贸大侠,小弟有个问题,烦了好几天,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公司有个香港客人,他们是国外工程项目的. 公室在香港,国内也有工厂.下面用香港客人和香港客户大陆工厂代替.
我们公司是活动板房生产商,出口靠出口公司的单证报关.
这次情况是他们需要我们的产品(活动板房,他们国内工厂没有生产), 出口到俄罗斯,但他们有一个要求,需要gost认证,但认证不能出我们公司的名称,只能出他们国内工厂的名字,因为他们投标时用了自己的名字,gost证书一定要对得上投标时的公司名称.
问题是这样的,香港客户大陆工厂没有这个产品的营业执照和出口权,他们能出gost吗?
如果出了香港客户大陆工厂名字的gost证书, 我们的货物到了俄罗斯能正常清关吗?(如果清关文件如形式,装箱单都用香港客户大陆工厂的台头)
如果不行,我们有没有什么其他法呢?
望各位大侠指教指教! 万分感激啊~~~~~[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