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岸银行的特殊之处--有详细了解者可以补充
离岸银行于五十年代末形成于伦敦。六十年代在欧洲初具规模,有两个原因,第一个,美国六十年代利息非常低,所以欧洲市场可以吸美元存款,有一些趋利的因素,美元流入欧洲市场,比如那个市场欧洲美元债券,为了到欧洲市场取追求高额的利息入。第二个,我们当时在六十年代的时候,比如说在伦敦的金融市场,对于英国公司来说,假如说境外在英国的公司,当时还不能贷款。而在英国经营的国外公司去追求在美元的贷款,就需要大批美元汇入。那么,到了七十年代,有些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为了吸更多的公司在他们那里,比如说现在大家知道的有的公司展始离岸业务。八十年代,因为离岸进入市场,尤其是美元和日元的货币量在全部金融市场里面占比非常高。所以,美国和日本也采取了一些法,要吸境外的美元资金或者是日元资金。所以地离岸业务在美国或者是在日本也始形成,大量的由日本或者是美国意外的企业持有的日元或美元存入到美国银行里面去了。
离岸银行又称离岸单位,是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 其业务只限于与其它境外银行单位或外国机构往来,而不允许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离岸银行在金融学上指存款人在其居住国家以外设账户的银行。相反,位于存款人所居住国内的银行则称为在岸银行或境内银行
离岸银行业务的经营币种仅限于可自由兑换货币。非居民资金汇往离岸帐户、离岸帐户资金汇往境外帐户和离岸帐户间的资金可以自由划拨和转移。
在我国,“非居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事机构。
离岸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吸非居民的资金,服务非居民的金融活动。俗称“两头在外”,即资金来源于境外,资金运用亦在境外。
客户的离岸账户即等同于在境外银行立的账户,可以从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不受国内外汇管制。
⊙ 离岸帐户安全保密
⊙ 存款利率、品种不受限制:
存款利率、品种不受境内监管限制,比境外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优惠、存取灵活。特别是大额存款,可根据客户需要,在利率、期限等方面度身订,灵活方便。
⊙ 免征存款利息税:
中国政府对离岸存款取得之利息免征存款利息税。离岸存款实际净益更为可观。客户可实现避税的目的。
⊙ 我们境外业务境内操作,就是说我们公司走到国外去了,银行这块是在境内操作,可以降低公司成本。
⊙ 在存款人所在国家政治或经济不稳定的时候,保护存款
⊙ 据我观察,经我手的离岸货款银行费用较低,一般5美金。
200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银行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本公司常用离岸账户为招行离岸。[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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