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信用证的转是对SOHO来说,是保护的重要方法)
一.出口商与中间商签定$100万合同,中间商以$120万与进口商签约,货物是30辆轿车,中间商利润为20万美元,发货港为上海,目的港为纽约.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中间商为香港EFG公司,进口商为纽约OPQ公司, 现进口商向中间商出一个L/C,$120万(此证称为母证),
转L/C:中间商以母证为依据,我行向出口商转出一个L/C, $100万,此证称子证,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
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 $100万的,装箱单交给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离岸银行通知中间商替换成$120万,离岸银行将$120万的新连同其它单据寄给进口商银行,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解付$120万给离岸银行,离岸银行解付$100万给出口商银行,余额$20万进中间商在离岸银行的帐号
背L/C:中间商向离岸银行提交100%的保证金,即$100万, 离岸银行据此出一个全新的,完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