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进口公司,银行授信十几个亿。现在通过在我们自己香港的离岸公司b去进口韩国的货物。因为b是离岸公司,所以b是无法获得银行授信而立信用证的。于是我们公司通过中信银行个母证l/c(可)给离岸公司b,这样的话b就会获得银行授信,有权证了,于是b个子证l/c给韩国公司,这时通过的是浦发银行,不再是中信了。请问::
(1)母证l/c 为什么是可的呢?如果是可的,到时候离岸公司b把母证背书后给了我们公司,于是我们公司给b的钱又回来了,b这个离岸公司90天后就没有钱给浦发了,反正b是离岸公司,违约就是了。。请问浦发为什么还愿意??事实上浦发已经给b证了。
(2)如果是不可的,我们先把钱打给中信,母证90天后到期承兑,中信再把钱打到离岸公司b的账户上。是这个过程吗?如果是,岂不是多此一举,b本来就是我们公司的,可不可以想法让中信直接把钱打到我们公司账上?
(3)母证的是中信,子证的是浦发,会不会产生银行间手续费?如果产生,下次子证也将从中信。
坐等高手解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