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罚金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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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佬,想咨询一个问题
我们有一个10万人民币的小单,毛利也才1万出头,还用个20GP的柜子装货。客户指定了马士基为本地货代
马士基各项本地费用贵咱们先不说,订舱还要用他们的垃圾系统
就是这个垃圾系统,我第一次用,让我犯了一个错,我在系统上把vgm填错,然后马士基要罚款300美金
我问了我们合作的货代,正常修改vgm只需要500人民币。
补充一点,我修改VGM的时候,船还没开,也没有到VGM提交截止日期。事实上,船公司也没有损失。
目前的情况是我司已把客户的尾款收齐,但是最多只愿意支付500人民币的罚金,但是马士基不同意。
说不付300美金的罚金就要发律师函给我们
马士基说罚金可以由客户那边承担一部分,但是客户也不愿意承担
然后客户如果6月初拿不到提单,肯定会有高额滞港费。
请问有大佬遇到过这个情况吗?
我们是否必须向马士基妥协?
我个人是不想惯着马士基的,而且我们尾款也收齐了,按道理也不用心急吧?[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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