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海关所属部门收到反馈,称在此前一批出口货物中夹带锂电池,属于锂电池瞒报行为。锂电池是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码为UN3480,此次查获的锂电池重计105千克。
据悉,海关人员对这一批货物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共有两票申报货物,其中品名为玩具、热水壶等25项,共计9625千克。海关人员还发现该集装箱中存在5个未申报的纸箱,其中一个纸箱存在发热现象,并有边缘发黑烧灼的痕迹。将该纸箱按流程冷区放置,开箱后发现藏有未申报的锂电池共计105千克。
锂电池出口瞒报、漏报的案例屡见不鲜。但各位跨境卖家要清楚,锂电池出口瞒报属于违法行为。此前,美森就针对带电危险品的申报流程进行了一次升级调整,美森在通告中表示其对危险品瞒报持“零容忍”态度。
1.在进行带电货物审核时,卖家需要提供“MSDS”英文版资料以及产品相对应“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两者缺一不可。
2. 美森在收到卖家提供的含电产品资料后,对于符合标准的货物将给予审批号码。(一货对应一号码,对于之前审批通过但未持有审批号的带电产品需要重新申请审批)
3. 所有含电产品必须持有美森审批号码才可以进行装箱以及后续的操作,并且需要提供含电产品的装箱图给到美森备案留底,经查证所有未持有审批号的带电货物将被视作瞒报,美森对于所有拒检及瞒报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与此同时还会追究其签约代理和有关责任方的责任。
4. 卖家必须配合按时提供准确装箱仓库地址并将美森审批号提前流转至装箱仓库以便美森安排第三方机构随机抽检。
5. 对于其他非危化工品(带电、带磁、带粉末)货物,美森的审批流程没有发生改变。
韩新海运HMM更是加大了对危险货物错报、漏报以及瞒报的处罚力度。一旦出现以上行为,相关客户必须支付违约金30,000USD/每自然箱,同时将因错报,瞒报以及漏报而产生的全部损失费用向相关责任方进行索赔。以星航运也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再次因危险货物瞒报等行为升级了处罚,通告中表示一旦发现货物品名信息瞒报、漏报及故意错报,将征收15000美元/箱的违约金及额外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此前,中远集运、ONE船司、太平船务等多家船司就针对危险货物的错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出台了相关处罚政策,违反此项规定者最高将被罚30000USD/箱。
金钱处罚还是次要的,一旦因危险品瞒报漏报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那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是要负相应刑事责任的,在此也提醒广大跨境卖家,合法合规的出口货物才是第一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