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SDS在进出口清关中的重要性2
法规要求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ADR)及我国《进出口危险货物管理法》,MSDS是评估货物危险性的重要依据,需随货申报。
清关必备文件
港口清关时,MSDS需与报关单、装箱单等单据一并提交,部分口岸可能要求提供实物图片。
二、MSDS的办理要求
内容规范
必须包含16项基本内容(如物质名称、危害性说明、应急措施等),且数据需准确完整。
第二或第三栏成分需100%填写,UN编号、分类信息需与《危险货物分类表》一致5。
生产单位名称需与运输条件鉴定书保持一致,若不一致需说明关联5。
有效期管理
有效期为自发布日期起3年,过期需重新编制。
三、MSDS不符合规范的处理
申报不通过风险
若MSDS缺少关键信息或数据错误,可能导致申报失败,需补充或修正后重新申报。
海关查扣风险
不合规MSDS可能被海关查扣,需配合调查并整改,同时可能面临罚款或没收货物。
替代方案
若无法提供原版MSDS,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符合目标国家法规的翻译版。
四、补充说明
多语言要求 :出口需提供中英文对照版,部分国家(如欧盟)对语言有明确要求。
动态调整 :若目标国家法规更新,需及时调整MSDS内容。
建议委托专业报关行或检测机构编制合规MSDS,确保内容符合目标市场法规,避免因文件问题影响通关效率。
进出口清关时MSDS不符合或不规范是怎么回事?
随着进出口的日益规范化,大部分产品在进出口的时候,都会要求提供SDS报告。据各省检验检疫局的反映情况来看,将近有1/3的SDS是不合格的,在出口或者进口清关的时候都会被拒收。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1、实际出口产品和SDS上的产品不符合。
很多公司或个人,为了节省出口的成本,就任意从网上下载一份产品的SDS,稍作修改就作为自己产品的SDS。然而,由于缺乏对SDS的了解,忽略了产品的差异性及SDS的标准已经过时等问题。
2、SDS不规范。
这个问题是最普遍的一个问题。很多企业还是将抬头写成MSDS,而制作的标准参考的是GB/T 16483-2008或者REACH1907/2006,这些标准,都统一称为SDS。针对进口产品,商检局接受的是符合我国最新标准的SDS,而不是其它国家的标准。对于出口的产品,可以制作我国最新标准的SDS,也可以根据出口国的要求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