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材料FCM认证办理机构。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Materials,简称FCM),是指食品包装、食品器皿以及用于加工和制备食品的辅助材料、设备、工具等一切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FCM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其组分或成分(包括各种添加剂)在使用条件下可能会少量的迁移到食品中,这些迁移物中如果含有了某些有毒有害成分,则造成人体健康隐患。

食品接触材料分类

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橡胶制品、玻璃制品、陶瓷制品、硅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

相应的法律法规

中国食品级法规-GB 4806系列国标

基本要求:

1.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水平,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2.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不应造成食品成分,结构,色香味的改变;

3.使用的物质应尽可能降低用量;

4.使用的物质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5.控制非有意添加物质(NIAS);

6.与食品间有有效阻隔层的、标准中未列入的物质,应进行安全性评估和控制,迁移量不得超过0.01mg/kg;

7.材料及制品的生产应符合GB31603的要求。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具体见下图),有明确食品接触用途的产品(如筷子、炒锅等)除外。

欧盟食品级安全依据(EC) No1935/2004

FCM通用要求

1.只能使用欧盟委员会同意使用的成分;

2.不能引起食品的成分改变;

3.不能引起食品的感官改变,例如:影响食品的气味、外观、味道;

食品级安全符号

1.符合食品级安全的产品可在包装或包装表面上显示以下的标志,表示“产品可适用于包装食品”;

2.在出售前没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例如:炊具,餐具,电器产品)必须在产品或包装上贴上这个标志;

3.当产品投入市场,列出如下记号要求:“可供食品使用”或“食品级标志”。

美国食品级法规(FDA 21 CFR 175-181)

美国具体对与食品接触容器及材料的通用要求:

1.厂家能够依照GMP体系(卫生生产质量管理程序及规范)运作;

2.使用符合法规中批准的材料(U.S.FDACFR 21 Part 170-189);

3.批准的原材料应符合规范中的技术指标(U.S.FDACFR Part 170-189);

4.任何进入市场的新材料必须经U.S.FDA审核及认可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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