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中的延期公开一般是指申请人出于自身经营或专利布局策略的考虑,对于其申请的专利请求延期公开的制度。实践中,虽然大部分人都希望可以尽快审查授权,但也有部分申请人因为其产品性质的原因,倾向于延长其设计的公开时间,避免竞争对手过早地得知自身的创新成果。

对于延期公开制度,世界各国都有自身的法律规定,今天小微就简单介绍一下欧盟和日韩的外观专利延期公开相关制度,为申请人在国外进行专利布局提供一定的参考。  

欧盟

欧盟外观设计分为注册式与非注册式两种保护制度,其中,非注册式不存在审查与延期公开的问题,只有注册式外观设计可以申请延期公开。

注册式共同体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提出申请时要求将该设计的公布时间推迟至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最多30个月。如果30个月后未申请公开的,注册将失效。

当提出该要求后,如果相关申请文件符合规定,且未发现有需要驳回的情形,则注册式共同体外观设计应被注册,但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和与申请有关的任何档案均应不对公众查阅开放。

日本

日本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延期公开是通过设立秘密外观设计制度实现的。根据《日本意匠法》的相关规定,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人可指定自外观设计权的确定注册之日起3年以内对其外观设计保密。

保密请求可以在申请外观设计注册时或在缴纳第一年注册费的同时,向特许厅长官提交一份书面文件提出,同时需要缴纳相关手续费。此外,保密期限可以在3年内更改,如需变更保密期限,需在保密期限届满前至少一个月提交《保密设计期限变更申请书》。

当提出保密请求后,设计权注册后发出的《设计公告》将不包括与该设计相关的文章、设计分类、创作者、设计说明、图纸、照片、模型等,这些信息将在保密期过后的专利公报中公开。

韩国

韩国在专利延期公开制度设定方面采用了与日本类似的保密外观设计制度。根据《韩国外观设计法》规定,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人可以要求自设计注册之日起3年内予以保密。

保密请求必须在外观设计申请日至首次缴纳外观设计注册费之间提出。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请求延长或缩短相关保密期限,最多3年。

申请人申请多项外观设计注册的,保密请求应当具体到每一项申请注册的外观设计。在特殊情形下,请求人请求查阅相关外观设计的,韩国特许厅长官应当允许查阅予以保密的外观设计。

通过延期公开制度,可以使创新主体有更多的时间来准备产品的市场投放工作,防止自身产品尚未站稳市场之际,便发生抄袭复制品泛滥的现象。申请人可以在自身专利布局过程中合理利用相关国家的专利延期公开制度,为产品投放市场铺好专利保护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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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6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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