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要求:第 2014/30/EU 号指令(以下简称《电磁兼容性指令》)规定了设备要求,以确保设备符合适当的电磁兼容性水平,该指令是为了确保防止电磁干扰。《电磁兼容性指令》规定了与电磁兼容性相关的基本要求、贴标要求、符合性评估程序和其他义务。
Q&A解答
Q:欧盟要求:《电磁兼容性指令》适用于哪些商品?
A:《电磁兼容性指令》适用于设备。设备是指 (i) 出售给最终用户且易产生电磁干扰或性能可能会受电磁干扰影响的单一功能装置(定义为“器械”),以及 (ii) 在预先确定的位置组装、安装并要永久使用的此类装置(以及其他可能的设备)的组合(定义为“固定设备”)。
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包括:航空产品、无线电业余爱好者使用的无线电设备,以及专为专业人士设计且仅可用于研发设备来进行研发的定制评估套件。
Q:《电磁兼容性指令》规定了哪些人的义务?
A:《电磁兼容性指令》规定了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应履行的义务。
如果您自己制造器械,或者请人设计和制造器械并以您的名义或商标进行销售,则您属于制造商。
如果制造商以书面形式授权您代表他们完成特定任务,则您属于授权代表。
如果您的企业注册地在欧盟,并且将欧盟境外的器械销往欧盟,则您属于进口商。
如果您销售或供应器械,但并非器械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则您属于分销商。
Q:《电磁兼容性指令》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A:符合性声明和 CE 标志:
制造商的责任包括:
确保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电磁兼容性指令》附录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进行符合性评估,并以销售电气设备所在成员国要求的语言起草必要的技术文档
采用不易磨损的材料将 CE 标志贴在电气设备或其铭牌以及包装上醒目的位置,字迹要清晰
进口商的责任包括:
确保制造商已经执行了适当的符合性评估程序
确保制造商已起草技术文件
确保电气设备带有 CE 标志并随附必要的文件
确保在由其负责电气设备期间,存储或运输条件不会妨碍其符合基本要求。
设备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于设备在销售或供应后将技术文档和符合性声明保留 10 年。
分销商的责任包括:
根据《电磁兼容性指令》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确保在由其负责设备期间,存储或运输条件不会妨碍其符合基本要求
Q:贴标和信息
A: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确保设备带有:
制造商和进口商(如适用)的名称、注册商标名称或注册商标,以及可以联系到他们的邮寄地址
类型、批次、序列号或可识别设备的其他元素
CE 标志
分销商的责任包括确认设备是否带有 CE 标志、类型、批次、序列号或可识别设备的其他元素,以及制造商和进口商的详细信息。
如果无法在设备上标明此类信息,则应将其贴在设备的包装上或写入设备随附的文件中。此外,电气设备还必须附有相应说明、安全信息和符合性声明。
Q:如果设备不符合《电磁兼容性指令》的规定,该怎么办?
A: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刻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根据情况使设备符合相关法规,或者将其撤出市场或召回。
如果设备存在风险,则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即通知其销往成员国的国家主管机关,并详细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和采取的任何纠正措施。
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按照合理要求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供所有信息和文件,以证明设备符合《电磁兼容性指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