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了解FMVSS208部分标准
Title 1: 车辆安全带要求
第一部分的文章讨论了车辆安全带的具体要求。它概述了对腰带和肩带的加载挠曲特性、带条强度和其他要求。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安全带在碰撞中能够有效地约束乘员。
Title 2: 多用途乘用车和卡车的要求
文章的第二部分关注多用途乘用车和卡车的要求。它指出,1971年9月1日后生产的车辆必须配备保护系统,其中包括每个座位位置的腰带或腰带和肩带。它还详细说明了这些车辆的腰带和肩带的要求。
Title 3: 安全标准208的目的和要求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提供了结论,总结了标准208的目的及其增强车辆乘员在碰撞中安全的总体目标。它强调了该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车辆,并为约束系统设定了具体要求,以减少碰撞中的死亡人数和伤害严重程度。
车辆安全带要求
根据标准208号,车辆安全带的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腰带要求(S4.1.2):每个座位位置上的腰带必须符合S4.1.2.1和S4.1.2.2的要求。
S4.1.2.1加载挠曲特性:按照S5.1(d)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时,腰带在300磅的力作用下不得挠曲超过4英寸。
S4.1.2.2带条强度:腰带所使用的带条在按照S5.1(e)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时,必须具有最小拉断强度为6000磅。
肩带要求(S4.1.3):每个座位位置上需要配备肩带的车辆必须符合S4.1.3.1、S4.1.3.2和S4.1.3.3的要求。
S4.1.3.1加载挠曲特性:按照S5.1(d)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时,肩带在300磅的力作用下不得挠曲超过6英寸。
S4.1.3.2锚固强度:肩带的锚固点在按照S5.1(h)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时,必须能够承受1000磅的力在1分钟内的作用。
S4.1.3.3收线器和带条:肩带必须配备符合S4.1.3.3(a)和(b)的收线器,并符合S4.1.3.3(c)、(d)和(e)的带条要求。
S4.1.3.3(a)紧急锁紧收线器:收线器必须符合S5.1(g)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时,在一定长度的带条被拉出后,进一步的带条外移必须被收线器的特性限制。
S4.1.3.3(b)自动锁紧收线器:收线器必须符合S5.1(g)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时,在一定长度的带条被拉出后,带条不能再外移,直到带条被收回。
S4.1.3.3(c)带条标识和定位:带条必须永久且可见地标有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以及制造商或供应商分配的零件号。
S4.1.3.3(d)带条强度:带条在按照S5.1(e)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时,必须具有最小拉断强度为6000磅。
S4.1.3.3(e)带条耐磨性:当一个2英寸宽的带条样品在与带条长轴平行的方向上以每秒2次的速率进行磨损测试,初始力为15磅时,带条的平均耐磨寿命不得低于3200次。
多用途乘用车和卡车的要求
根据标准208号,多用途乘用车和卡车的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多用途乘用车和卡车的制造日期在1971年9月1日后(S4.2.1):每辆多用途乘用车和卡车必须配备一个保护系统,包括符合S4.2.2要求的腰带、或符合S4.1.3要求的腰带和肩带,并且必须配备每个座位位置所需的腰带或腰带和肩带的锚固点。
保护系统要求(S4.2.2):每个座位位置所配备的腰带和肩带必须符合S4.1.2和S4.1.3的要求。
S4.2.2.1腰带要求:每个座位位置所配备的腰带必须符合S4.1.2的要求。
S4.2.2.2肩带要求:每个座位位置所配备的肩带必须符合S4.1.3的要求。
安全标准208的目的和要求
根据标准208号,其目的和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碰撞保护要求:
该标准旨在通过规定碰撞安全性要求和约束系统的设备要求,降低死亡人数和伤害严重程度,以提高车辆乘员在碰撞中的安全性。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卡车和客车。
制造日期要求:
特定日期后生产的车辆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除非它们已获得认证,证明符合标准的其他部分规定的替代要求。
总结:该标准的目标是增强车辆乘员在碰撞中的安全性。它规定了约束系统的具体要求,以减少碰撞中的死亡人数和伤害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