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司的设立程序

一、注册公司

1、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负责通过商务部注册公司,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须要 3 位发起人,大众有限公司至少须要 15 位发起人。发起人必须是个人(不是商业团体),他们须要在申请过程中签署所需文件。

公司注册后,发起人必须是公司的原始股东。在公司注册时,每位发起人至少要持有一股公司股份。但是,通常他们可以将这些股份自由转让给其它股东或者第三方。对于发起人居住地点没有规定一定要居住在泰国。

在公司注册完成后,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主要限于他们所持有股票的票面价值。发起人也必须承担公司注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公司注册后,公司可以选择偿还此费用给发起人。

2、时间

根据公司注册章程,通过商业部注册公司大概需要数天(视手续是否齐全而定)。

如果公司被定义为“外资”(根据外国商业法),在注册公司之前须要得到国务院的许可或外国公司许可证。

在商业部注册公司之后,公司须要申请公司税务编号和增值税证明,一般情况下,在提供完整资料到税务厅 7-10 天后即可取得上述文件。

3、填表

所有注册公司相关文件须要提交到商业部下属商业发展厅注册部,如果公司位于曼谷以外地区,须要提交到商业部当地办事处。所有注册公司税务编号和增值税证明所需相关文件须要提交到曼谷税务厅填表中心,如果公司位于曼谷以外地区,须要提交给当地税务部门。

二、注册程序

1、预定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第一步程序是预定公司名称,发起人需要提交一份公司名称预定表

并签名到商业部商业发展厅。

发起人还须提供另外两个备选名称。注册部门将会确定所预定公司名称不与其它公司名称相同或相似,不违反相关部门法规等。

如果所预定公司名称与上述情况相冲突,公司名称将会被否决,注册部会考虑其他两个备选名称。此步程序一般需要 2-3 天。如果这三个公司名称全部被否决,发起人须要重新提交一份包含三个名称的公司名称预定表。

一般情况下,由于公司名称不符合上述要求会被否决一至两次。但是一旦通过,公司名称将会保留 30 天,过期无效。

2、填写公司发起书

在预定公司名称之后,公司须要提交公司发起书(MOA)。公司发起书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经营目的,注册资本和发起人姓名。相关注册资本内容包括股份数量和每股面值。在注册阶段,虽然已投入部分注册资本,但注册资本须要全部发行。

公司发起书规费为 50 泰铢/100000 泰铢注册资本, 最低 500 泰铢,最高 25,000 泰铢。虽然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但其资本须达到公司基本运营需要。如果公司被纳入外资公司,须要遵守以下法规:

²如果外资公司从事外国商业法中明确提到的特殊经营活动,其最低注册资本须要达到公司经营前三年平均费用的 25%,并且一次性投入 300万泰铢。

²如果外资公司不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其注册资本须一次性投入 200万泰铢。如果公司雇佣外国雇员,其注册资本也有最低要求。

3、召开公司法定成立会议

当股权结构形成后,公司即可召开公司法定成立会议,就股值、股份分配、 股金收缴入账、董事组成人员名单、董事权力及其使用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公司股份面值必须均等,第一次收缴股金至少要收总资本的25%

4、注册

法定成立会议之后三个月内,公司董事必须向商业发展厅注册登记成立公司。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发起人须提供公司名称,经营许可证编码,和聘请审计师酬金金额等。公司注册费为 500 泰铢/100000 泰铢注册资本, 最低 5000 泰铢,最高 25000 泰铢。

三、泰国公司税务

公司须要在公司成立60天之内到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编号、税务证。年营业额在 180 万泰铢以上的公司须要年营业额超过 180万泰铢之后30天内到税务部门注册增值税。

1、会计财务报表规定

(1)会计账本和法定报告

公司会计报告必须遵循商业条例规定,税务规定和会计法规定的会计程序。 文件可用任意语言,但需附泰文翻译件。所有会计账目必须要用水笔书写,打字 机或打印机打印。2000 版会计法第 12 条规定:

“在记账上,记账人员须移交薄记员所需的全部账目,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以便会计账本能够符合会计要求。”

(2)会计周期

新建公司要在以其注册之日为起点,每 12 个月结账一次。如果公司想改变 会计周期,必须要得到税务厅税务总监的书面许可。

(3)会计报表

所有法人公司,合伙制公司,外国分公司,以及合资公司都须要准备年度会 计财务报表。除了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并在资本、资产收入等方面没有超过相关 部门规定的合伙制公司不需要审计之外,其余所有会计财务报表必须要通过注册 审计师审计。公司业绩报告须要通过公司审计师和全体股东同意,并在会计年终 后五个月之内在商业部商业注册厅备案,并在会计年终后 150 天之内在财政部税 务厅备案。

(4)会计准则

通常,美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在泰国都可通行,会计方法和惯例都被法律所认可。泰国的会计师协会和审计师协会是被授权推广会计准则的主要机构。

公司所采用的任何会计方法必须要持续使用下去,如果公司想改变会计方法 必须要通过税务机关的同意。某些会计准则包括:

折旧:税务法规定根据不同性质级别的资产要采用不同的折旧率,这样将会导致资产折旧年限远远短于其预计使用寿命。最大折旧率没有强制规定。公司可以采用更低的折旧率来达到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如果在会计账本上使用更低的折价率,在计算所得税时也必须使用同样的折价率。

养老计划会计账目:对于员工的养老金和准备基金是不被纳入免税范畴的,除非这些养老金已经发放给员工,或者税务部门和注册基金经理认可的准备基金。

合并:除了上市公司须要提交合并会计财务报表到泰国证交所其他本地公 司与其下属外国或本地子公司不得合并其财务报表来报税或者用于其他政府报告。

法定储备金:法定储备金至少占公司年净利润的5%,而且从公司的的每次分红中扣除,直到储备金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为止。

股票分红:普通股分红须要纳税,法律要求法定资本必须要全部分配到股东手中。

(5)审计准则

法人团体(有限公司,合伙制,分公司,代表处,外国公司区域代表处和合资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审计须由授权注册审计师进行审计,并且每会计年度都须 要提交到税务厅和商业注册部门。

对于注册资本少于 500 百万泰铢,营业额少于 3000 万泰铢,并且总资产少于 3000 万泰铢的注册合伙制的财务报表不必提交到商业注册部门,但每会计年的财务报表必须要通过授权注册审计师或税务师审计并提交到税务厅。

泰国审计标准遵照国际审计标准。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4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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