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货代的朋友圈都被“海关全面取消货物通关单”的消息给刷屏了,海关的各种新规也接踵而来,汉连的报关报检一线操作人员深刻体会到,自从6月1日取消了通关单,整个报关流程用时比以往节省了近30%,客户们也感受到了海关新规带来的实惠。
那么,除了上述的新政外,6月1日起,还有有哪些海关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0号
关于发布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56号公告,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舱单水运、空
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版,主要变更了进出境水运、空运“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报文格式。
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1号
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56号公告,我署制定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版,主要对水运、空运的备案、动态、单据报文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
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
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
海关总署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49号
关于全面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的公告
为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进一步提高许可证件管理水平,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障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海关总署和国家濒管办决定在现阶段已有四个海关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49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
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公告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25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70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经风险评估,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取消对部分产品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上述产品进口前,相关企业不需再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货物入境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依法接受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