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欧盟各国中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德国国内专利申请量和直接进入德国国家阶段的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量都是非常可观的。德国发明专利申请大部分都是通过《欧洲专利公约》提交的,并在获得专利权后延伸至德国。
在之前文章中,小微已经介绍过德国商标,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德国的发明专利。
一、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
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需要,在递交中国在先申请的12个月之内向德国专利商标局递交申请。
2.PCT申请
PCT申请进入德国的期限为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二、申请文件
1.申请人的英文姓名和英文地址;
2.发明人的英文姓名和地址,申请人和发明人不一致时,请注明权利是如何从发明人转移到申请人的(职务发明、继承或根据合同);
3.申请文件的德文翻译;
4.要求优先权时,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需要提交专利在先申请的时间、国家、案号,以及优先权证明文件;
5.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请求书、摘要,以及附图(非必须)。
注:直接申请时,申请文件可以用任意语言递交。法语和英语申请需在12个月内提交德语翻译版本,包括中文在内的其他语言申请需在3个月内提交德语翻译版本,否则申请会被视为撤回。申请提及附图,但提交申请时未提供附图的,德国专利商标局应当告知申请人在通知送达后一个月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任何有关附图的说明视为未做出,附图送达德国专利商标局之日为申请日,否则关于附图的说明视为未做出。
三、审查形式
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阶段仅对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在实质审查阶段,德国专利商标局主要围绕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以及申请文件对发明的披露是否清楚等来进行审查。针对德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意见,申请人可以对审查意见进行评论并对申请文件进行相应修改。
错过答复德国专利商标局审查意见的期限时,专利申请将被驳回。德国专利商标局会发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自该决定送达一个月内,还可以通过请求继续处理来弥补,但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在德国专利商标局认为申请符合实质授权条件时,会发出授权裁定书。
另外, 值得注意的是,德国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分离出德国实用新型,德国实用新型申请日和优先权日与发明专利申请相同,分离的期限为发明专利申请程序结束(比如申请被撤回、被视为撤回、或被驳回等)或异议程序结束的月末起两个月之内,但必须在申请日起十年之内。从发明专利申请分离出德国实用新型时,原有的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仍继续进行,不受影响。
四、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20年。从申请日第3年起,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
五、申请语言
德语。
以上就是小微介绍的德国发明专利申请制度的介绍。在德国,具有新颖性、创造性、能够产业应用(包括农业)的发明可以申请被授予专利。需要注意的是,药品活性成分组合专利和植物保护产品由于需要上市许可,相关专利在20年保护期过后通过补充保护证书可最多延长5年保护期,儿童药品最多还可再延长6个月。申请人在德国进行专利申请布局时,应充分了解德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合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中微知著拥有多年的国际知识产权行业经验,在海外拥有专业团队,不仅精通国际专利、国际商标、国际版权的申请,更提供海外知产相关争议解决。如有您有海外专利申请的相关需求可以联系中微知著,我们竭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申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