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有离案公司通过方式退税经验的朋友帮忙解答:我的是香港离案公司,然后我有一个朋友拥有进出口权的公司。现在我请她帮我退税,款是从我离案账户转到她的公司美金账户,问题1:她那边报关资料,ci,pl,sales contract,上面的buyer是不是要写我的香港公司名因为款是从这个账户上打过去的?还是可以直接写我的最终客户的名字?buyer是不是要和付款账户一致?问题2:我们不同省的啊,也相应体现在公司名字上了,报关资料和提单上的shipper名字相差那么远有没有问题啊?提单上的shipper名我们想要写 我香港公司的名字[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