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是美国环境保护署(U.S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的英文缩写。它的主要任务是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
EPA总部设在华盛顿, 有 10 个地方办公室和几十个实验室。在全美国有18000 名雇员。他们半数以上是工程师 , 科学家和政策分析家。负责对很多环境项目设立国家标准 , 监控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和符合情况。
EPA 联合州和地方政府颁发一系列商业以及工业许可证。EPA认证美国环保总署EPA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民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空气、水和土地这些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成立之后的30多年,EPA一直在为给全美人民创造一个整洁的健康环境而努力。
如果符合EPA要求,则EPA会颁发符合证书。
农药设备 EPA 注册指引
1. 哪些设备受 EPA 监管?
FIFRA 将设备定义为旨在诱捕,破坏,排斥或减轻任何有害生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动植物生命(除人类以
外的细菌或细菌,病毒或其他生物)的任何仪器或配件(枪支除外)。
常见的受监管设备:
a) 某些紫外线系统,臭氧发生器,水过滤器和空气过滤器(含有物质的过滤器除外),以及超声波设
备,据称可在各种场所杀死,灭活,诱捕或抑制真菌,细菌或病毒的生长;
b) 声称可以驱赶鸟类的某些高频发声器,硬质合金大炮,金属箔和旋转装置;
c) 声称要求杀死或诱捕某些昆虫的黑光陷阱,蝇类陷阱,电子和热屏,蝇带和蝇纸;和
d) 鼹鼠重击,声音驱蚊剂,箔和旋转装置,声称是为了击退某些哺乳动物。
e) 声称通过电磁和/或电辐射控制害虫的产品(例如,手持式臭虫拍击器,电动跳蚤梳子);
f) 声称通过产品引起的地下爆炸来控制穴居动物的产品;和
g) 按照 1976 年联邦公报通知中指示的原则对一类有害生物起作用的产品,但据称可以控制不同类型的
有害生物(例如,啮齿动物用粘性诱捕器(不含引诱剂),鸟类用光或激光防护剂等)。
2. 不受监管的设备
1976 年 11 月 19 日的《联邦公报公告》中的害虫控制设备和设备生产商还提供了不受 FIFRA 监管的那些
设备的示例:
设备的有效性更多地取决于使用该设备的人的表现,而不是取决于设备本身的表现;和诱捕脊椎动物的装
置。通常属于这两个类别的产品包括捕鼠器,捕蝇器,苍蝇拍,用于除草的耕作设备和鱼陷阱。
3. 注册要求
杀虫设备必须在 EPA 注册的杀虫剂生产企业中生产。重要的是要注意,设备所需的 EPA 场所编号与农药产
品所需的 EPA 农药注册号不同。获得场所编号是一个管理过程,应向 EPA 要求完成。相比之下,获得 EPA
农药注册需要支付产品特定数据的审查费用,而且过程较长。
4. 注册资料
公司名称 中文:
公司名称 英文 Company Name:
地址 Company Address:
邮编 Zip:
国家 Country: China
电话 Company Phone Number: +86-
营业范围 Business scope:
美国代理名称 Agent Name:
联系人 Contact Name:
电话 Contact Phone Number:
邮寄地址 Agent Mailing Address:
邮编 Zip:
产品信息 Products information
产品名称 Product name:
型号 Model:
相关规格 Related specification:
场所编号 Establishment No.: XXXXX-CHN-XXXX
参考报告 Report reference:(有就提供,没有就不提供) 主要出口地区 Main export area:
预计年销售量 Annual export estimation:
周期:5-6 周。
5. 名词解释
公司编号(Company No.):分配给希望向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注册农药设备的公司的唯一标识符,一般
为一串数字,5 位以内。
药设备的任何场所,无论是否:
a) 该场所是独立拥有或运营的;
b) 该场所是国内的(即位于美国)并且仅生产农药或装置以供出口;要么
c) 该场所位于外国,正在生产进口到美国的农药或装置。
满足以上定义的场所需要取得场所编号。场所编号一般为数字与字母的组合,如中国企业,格式为
xxxxx-CHN-xxxx,其中最前面为公司编号(数字),CHN 为国家代码,后面为场所代码(数字),如一家公
司有不同的生产场所,可以用不同数字表示。场所编号必须标识在产品标签上。
初始报告:如果您是新企业,则必须提交初始报告,初始报告应在公司被告知其农药生产或装置生产场所
编号后 30 天提交给 EPA。
年度报告:此后,每个生产农药或装置的场所必须每年在 3 月 1 日(东部标准时间)或之前向 EPA 提交报
告。
6. 对受监管设备的要求
生产要求:杀虫设备必须在注册的杀虫剂生产场所生产。
标签要求:
设备必须符合 FIFRA 第 2(q)(1)节和 40 CFR 第 156 部分的标签要求。这些要求总结如下。
贴错商标-根据 FIFRA 第 2(q)(1)条,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认为设备贴错了商标,并应采取执法行
动:
标签上带有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设计或图形表示(请参见 40 CFR 156.10(a)(5));
其包装或包装不符合根据 FIFRA 第 25(c)(3)条建立的标准(截至 2010 年,尚未针对设备建立此类标
准);
它是其他设备的仿制品或以其他设备的名义出售;
标签上未贴有生产该产品的场所编号;
标签上没有突出显示任何必需的信息;
缺乏适当的使用说明;要么
它缺乏足够的警告或谨慎声明。
设备功效:
与农药产品注册人不同,FIFRA 并不要求器械生产商在分发或销售之前提交有关器械安全性或功效的任何
数据。对于要求对物品或周围空气进行消毒,消毒和/或灭菌的抗菌农药设备,这一点尤其重要。由于肉
眼看不到微生物有害生物,因此此类设备的使用者通常无法评估该设备的实际性能。如果设备的标签,标
签和/或网站(包括一般或特定的功效声明)包含“在任何方面都是虚假或误导性的”任何陈述,设计或
图形表示,则该设备可能是“商标错误的”。FIFRA 禁止散布或出售贴错商标的设备。
7. 其他
代工厂必须有自己的公司编号。
即使没有生产或销售产品,也需要年度报告。
已完成注册的场所查询网址:
registered-foreign-and-domestic-pesticide-andor-device-producing
8. 2020-7-12 EPA 标签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