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2017年3月,中国进口原油3895万吨,环比大增23%,同比增速接近20%,创历史新高。2017年一季度进口原油1.05亿吨,同比增长15%,使中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原油进口国。

与此同时,中国原油产量下降明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1-2月,原油产量为2.3亿桶,同比下降8%。

OPEC与其他11个国家2016年底达成减产协议,而美国自2015年12月解除长达40年的原油出口禁令,加之中国原油产量下降,种种因素作用之下,中国进口原油的迅猛势头仍将持续。

成为世界原油进口第一大国,与之相伴的风险不知你是否已经意识到?

原油大量进口带来的突出问题之一,是原油进口量大增与港口接卸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进口量占全国的30%的全国最大原油进口口岸山东为例,一方面港口仓储容积有限,油罐储油能力接近饱和,接卸速度严重滞后于到港速度;另一方面输油管道有限,港口与企业间的输油管道仅能解决大约20%的输运压力,其余80%的原油需要通过油罐车运输,周转效率有限且运输成本较高。

严重的油轮压港已经多次引发关注,2016年3月,进口量占山东口岸总量53%的青岛港曾经出现至少15艘油轮排队等待卸货,最长等待时间甚至超过1个月的严重拥堵,使得青岛港被冠以“全球石油行业的几个瓶颈之一”的称呼。

受港口接卸能力限制,原油进口量激增必然导致大批船舶滞期,产生巨额滞期费,进口企业对相应的海关风险应予关注。

滞期费(Demurrage)是当船舶装货或卸货延期超过装卸货时间时,由租船人向船东所支付的约定款项。船舶滞港造成的船舶滞期费通常高达6-10万美元/天,而这部分费用最终将由进口人承担。

按照海关规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难发现,滞期费完全符合上述计入货物完税价格的条件,将与货物价格一并计算征收税款。

原油进口量激增与接卸能力矛盾导致发生巨额滞期费的情况,对进口企业来说,增加的不仅仅是运费压力,同时还将导致税收压力大增,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原油进口持续迅猛发展的形势下,进口量大增与接卸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势必导致进口原油滞期费大量产生的情况。原油本身就已经是海关重点关注的大宗税源商品,每天高达数万美元的滞期费必然引起海关的关注,针对其中少报、漏报滞期费带来的海关税收风险,海关将持续保持监管力度,重点核实企业申报运费的真实性。

然而,由于滞期费的数额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的计费结果往往滞后于进口货物的申报,客观上存在企业在进口申报环节难以准确申报的现实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海关通常以后续稽查的手段进行事后监管。

稽查是海关的后续监管核心,主要在货物放行之后通过对企业账簿单证进出口货物的实地核查,查发企业进出口行为存在的走私违规问题。

包括滞期费等运输费用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的真实性问题,是海关稽查重点关注的风险点。为核实实际发生的滞期费,海关除了审核财务账目,了解实际支付情况,还将要求提供货物合同和运输合同,以核实滞期费计算方式和具体金额,如果仍未能排除怀疑,还有可能将稽查范围延伸至船公司以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一旦查发问题,将因涉嫌低报价格走私进口而受到罚款乃至刑事处罚

对海关稽查带来的相关风险,原油进口企业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并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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