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海关总署更新了《符合评估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
进口申报肉类水产品须知
2020年6月24日“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口报关单更新部分监管方式下申报校验功能:
1、进口报关时,申报产品为肉类/水产品时,若表体的产品资质里没有录入519证书(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证书)则提示:“商品序号xx:本条商品是肉类/水产品,需录入519证书(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证书),请确认后重新录入申报”。
2、系统对表体原产国和产品资质519证书编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证书)进行校验,根据食品局提供的(肉类企业注册号/水产品企业注册号)进行比对,企业注册号和国家必须完全匹配成功,才能继续申报,否则提示“商品序号xx:本条商品的519证书(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证书)编号及原产国(地区)信息不准确,请核对后重新申报”。
特别注意:已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信息在总署网站对外公布。企业先通过国外官方审核,通过后国外官方再将企业信息提供给食品局,是官方对官方的行为。海关总署不直接受理企业的注册申请。(名单位置: 首页–热点–进出口食品–信息服务–业务信息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 )
进口肉类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地址:
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