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外贸行业,首先要懂得入乡随俗。万圣节是西方国家的传统节日。随着中西方文化交流活动的开展,万圣节也逐渐在中国盛行。以鬼怪、吓人、惊悚、玩乐,以及与死亡、魔法、怪物有关事物为主题的万圣节深受大小朋友的喜欢。
不过,对于一个沉迷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小知而言,关注点有点不同。
“万圣节”商标可以注册吗?“万圣节”这个商标,确实有人注册,而且还不只一家注册过。小知通过查询发现,申请注册“万圣节”这三个字的商标共有5件。这些“万圣节”商标分别是在第25类服装鞋帽类,第33类酒类及第35类广告、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类。
那么,这些商标有没有注册成功呢?小知发现,这些商标均处于无效状态。“万圣节”本是一个国外的一个传统节日,直接将这种家喻户晓的节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在产品或服务上,不具商标本该具备的显著性,所以才不会被核准注册。
我国多数传统节日居然被注册商标我国是一个约有五千年历史渊源的国家,中国的传统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如七大传统节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无一不是从远古发展过来的。不过,这些传统节日无一幸免,名称均被注册商标。
小知通过商标局网站查询得知,含有“中秋”二字的商标共有187件,各个类别都有;含有“元宵”二字的商标27件;含有“清明”二字的商标291件;含有“端午”二字的商标141件;含有“七夕”二字的商标615件;含有“中秋”二字的商标187件;含有“重阳”二字的商标325件。
关于节日能否注册成商标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因此,将传统节日名称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并未违反我国现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但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符合,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而且这类商标其本身作为商标的显著性较低,也就是俗称的弱商标。因此,即使将其注册为商标亦难以进行独占使用,无权禁止他人作为常用甚至通用的吉庆语、节日语正当使用。实践中可以做出变通性的调整。适当的添加显著性标志或者信息,使整个标识具有显著性,能让大众容易区分不同来源,这样的做法也未尝不可。但是能不能申请成功,还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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