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SDS是什么意思?
SDS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简称,MSDS/SDS是化学品生产商或销售商按照法律要求向下游用户提供的关于化学品安全特性的资料,包括化学品的成分、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等级、毒性、个人防护、运输和储藏等各个方面内容,是化学品企业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安全使用信息的一种载体。
1、欧盟SDS是否有相关法规的规定,哪些物质或混合物需要制作SDS:
在许多国家,企业向下游用户提供欧盟SDS是一种法律规定,如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美国29 CFR 1910.1200法规、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都对欧盟SDS的内容和格式提出了相应要求。
以欧盟为例,欧盟REACH法规规定,符合如下要求的物质和混合物需要制作欧盟SDS:
根据欧盟CLP法规((EC) No 1272/2008)被分类为危险品的物质或混合物;
根据REACH法规附录III被判定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的物质(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vPvB);
物质不属于上述两类,但被列入SVHC清单中。
对于未归类为危险但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混合物,如果下游用户或经销商要求,也需要提供欧盟SDS。如果有新的危险信息或需要更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则应立即更新欧盟SDS。
2、欧盟SDS文件中的UFI是指什么:
UFI(unique formula identifier)是指唯一配方标识符,是一组具有特定格式的16位字母和数字的代码组合,以缩写“UFI:”开头,并用连字符将字符分隔成4块。UFI可以帮助明确被通报混合物的信息与投放市场的相应产品之间的关系,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帮助欧盟各成员国指定机构快速建立应急响应。
欧盟《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EC) No 1272/2008,CLP法规)的附录VIII中有提出针对有害混合物产品唯一配方标识符(UFI)的强制要求,对于消费用途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要求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对于工业用途的混合物等将于2023年底正式生效。此外,(EU) 2020/878对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II针对安全技术说明书(欧盟SDS)的要求进行修订,规定在新版欧盟SDS中混合物需要将UFI填写在1.1节中。UFI可以在线创建,创建完成后,需要在ECHA完成毒物中心通报(PCN)才可以与产品关联,从而实现化学品信息的高效监管。
当出口欧盟的非欧盟企业不想透露混合物配方时,无论混合物是否具有危害,都可以委托欧盟境内第三方机构进行自愿通报,使用UFI来替代具体成分信息来传递给下游客户,以此实现商业机密的保护。
二、MSDS官网是否存在?
MSDS不是测试,MSDS也不是认证证书,而是一份根据具体标准,具体产品信息制作的技术文件。MSDS是一份技术性文件,并不是一个机构的名称,所以没有MSDS官网一说。
要制作出一份专业的MSDS,必须要具体具备两个条件:
1、对产品本身要十分了解,了解产品的特性,知道产品的潜在危害。
2、对MSDS编制法规要熟悉,特别是涉及到产品的GHS危害分类,要知道分类标准,不能想当然任何分类。
MSDS哪里可以做?目前大部分企业,会选择专业的公司来编制一份过关的MSDS,当然,如果企业内部有专业人才,也可以自行编制。
所以,MSDS官网是不存在的,MSDS夜不是必须要由CNAS资质的实验室或者认证机构出具,最关键的是出具的MSDS要符合产品实情,符合最新MSDS编制法规。
三、欧盟新版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2020年6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EU)2020/878 法规,对REACH法规的附件II进行了修订。REACH法规附件II规定了欧盟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新规定意味欧盟市场对SDS的要求将有所修订。新规定EU)2020/878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现有的SDS可以使用到2022年12月31日。
2022 年12月31日之后出口到欧盟的相关材料和物质需要提供符合EU)2020/878法规要求的SDS报告,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提早准备联系我们办理完成新版SDS报告。
新的(EU)2020/878 法规相比之前SDS要求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1. SDS格式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修订版7和8保持一致。
2. 在SDS第1节中增加混合物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如有);如果安全数据表涉及一种或多种纳米形式,或包括纳米形式的物质,则应通过在SDS第1节中的产品标识符中使用“纳米形式”一词来表示。
3. 在SDS第2节危险识别信息中强调物质是否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
4. 根据CLP 1272/2008的规定,增加特定浓度限值(SCL),乘数因子和急性毒性估计值(ATE)。欧盟(EU)2020/878 REACH法规SDS安全数据表哪里做最好?
新法规(EU)2020/878一般要求详情:
以下是两个常规要求:
1. 安全数据表中使用的语言应简单、清晰和精确,避免使用行话、首字母缩略词和缩写。不得使用诸如“可能危险”、“对健康无影响”、“在大多数使用条件下安全”或“无害”等陈述,或任何其他表明该物质或混合物不具有危险性的陈述,或与该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不一致的任何其他陈述。
2. 安全数据表的所有页面,包括任何附件,均应编号,并应注明安全数据表的长度(例如“第1页,共3页”),或指示后面是否有页面(例如“下一页继续”或“安全数据表结束”)。欧盟(EU)2020/878 REACH法规SDS安全数据表哪里做最好?
第1节:物质/混合物的识别
纳米形式的物质:如果安全数据表涉及一种或多种纳米形式,或包括纳米形式的物质,则应通过在SDS第1节中的产品标识符中使用“纳米形式”一词来表示。
唯一公式标识符: 如果根据法规(EC)No 1272/2008附件VIII第5部分A部分第5节,混合物具有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并且UFI在安全数据表中注明,则应在第1节中提供UFI。
第2节:危害识别
通过供应链的内分泌干扰物的沟通将得到改善。不仅应在第2.3节其他危害中提供关于该物质是否符合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累积性标准的信息,还应提供关于该物质是否被列入根据第59条第(1)款制定的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清单的信息,以及该物质是否被确定为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
对于混合物,应提供混合物中浓度等于或大于0.1重量百分比的每种此类物质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