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标签:工作场所标签和消费者标签怎么使用?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所涉化学品的内在危险特性评估为基础。然而,一些制度只有在考虑到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错误使用条件下,消费者接触可能性的附加数据后,才提供有关消费品慢性健康危险的信息。这些制度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或者因接触这些产品而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提供信息。这种接触评估和伤害可能性判定结果表明,因预期接触而导致的伤害可能性不大时,慢性健康危害可能就不会出现在供消费者使用的产品标签上。
一般原则:
虽然全球统一制度没有论述或统一具体的风险评估办法,但有如下一些一般原则:
(a) 所有化学品均应根据全球统一制度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危险分类和信息传达过程中的第一步,应始终是根据全球统一制度的标准对物质和混合物的固有危险进行分类;
(b) 基于风险的标签只能由主管部门在消费品背景中应用于化学品的慢性健康危险。所有急性健康、环境和物理危险都应根据固有危险贴标签;
危险分类应直接产生急性健康影响、环境和物理危险标签。涉及风险评估的标签办法只能用于慢性健康危险,如致癌性、生殖毒性,或者基于重复接触的目标器官毒性。该办法可能适用的化学品,仅限于在消费品使用的条件下一般消费者接触的数量和时间有限的化学品;
(c)消费者可能的接触和风险,所做的估计应基于在保守的、保护性的假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低估接触或风险的可能性对接触的评估或估计,应基于数据和/或保守的假设。对风险的评估和将动物数据外推到人类的方法,也应通过确定不肯定因素,留出保守的安全余地。
工作场所:
雇主和工人需要了解在工作场所使用或搬运的化学品特有的危险,以及关于为了避免这些危险可能造成的不利效应所需的具体保护措施的信息。
就化学品存储而言,化学品盛载(包装)可将潜在危险降低到最低限度,而在出现事故的情况下,工人和急救人员需要知道他们适合采取哪些缓解措施。
在此情况下,他们需要的是可以在一定距离外看清的信息。不过,标签并不是这种信息的唯一来源,通过安全数据单和工作场所风险管理制度也能获得。后者还应提供危险识别和预防方面的培训。
提供何种性质的培训,和安全数据单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完整性,可能有所不同。不过,与消费者相比,工人可以更深层地了解符号和其他类型的信息。
消费者:
在大多数情况下,标签可能是消费者容易获得的唯一信息源。
因此,标签需要足够详尽并与产品的使用相关。在如何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理念分歧。
在这方面,一些消费品标签制度认为,一种有效的方法是,标签应以造成伤害的可能性为依据 (即风险公示),而另一些制度的考虑则是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知情权”原则,要求完全基于产品的危险情况。
与其他对象群体相比,消费者教育的难度较大而效果较差。使用最简单和最明了的语言向消费者提供充足的信息,是一项很大的挑战。
简单易懂,对于这一目标群体特别重要,因为消费者可能只依靠标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