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盘商标维权
涉及Frisbee商标案件,由Keith律所代理。原告第二次发起临时限制令诉讼,Frisbee商标每年都会发起多次诉讼,卖飞盘的卖家需注意避免使用行业通用词Frisbee。同时,其版权图片也经常涉及维权。
01 案件信息
品牌原告:Wham-O Holding, Ltd
起诉类型:商标侵权
起诉日期:01-17
代理律所:Keith
02 案件最新进展
TRO冻结令将在一两周内由Keith律所申请,预计一个月内获批。卖飞盘的卖家如果使用行业通用词Frisbee,需谨慎,可能已经被取证起诉,随后将收到法院的传票,账户面临被平台冻结的风险。
03 品牌介绍
飞盘最早由美国人弗瑞德·莫瑞森于1946年发明。1957年,Wham-O公司获得该飞盘的专卖权。爱迪·海德瑞克经过6年研发,创造出第一枚Pro飞盘,并在此基础上研发出两款八种飞盘,之后全球的飞盘皆源于这两款设计。
04 涉案商标
主要FRISBEE文字商标不可用,卖飞盘类玩具的卖家请注意,不要在产品标题、描述和图文详情中使用。赛贝注意到,在一些常用翻译软件中,输入“飞盘”会直接出现“Frisbee”一词,未进行商标检索的情况下,容易误用关键字而被截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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