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茶叶入关问题

Allan.Qi
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理通关手续。”根据您的描述,您邮寄的茶叶超出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属于货物范畴,需要理货物报关手续
2014-04-17 661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1)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个人自用范围内的邮寄物品可以免征进口税,但超出规定限值的物品需要进行报关和缴纳进口税等相关费用。因此,如果您邮寄的茶叶超出了个人自用范围,则需要进行报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随时告诉我。
2023-06-12
追问:
  • katrina3
    都过期了。。还在这里发这个。。
    2014-04-18
最新回答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