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流程图
前提: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取得税务登记证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可以不)
4、取得海关自理报关单位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可以不)
5、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6、出口协议(非可以不)
免抵退税登记---税员培训----账务-----增值税纳税申报-----申报本期出口----齐单证----申报单证齐----计算免抵退税----
提交出口汇核销单
图释:
1、企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或者首笔出口业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理免抵退税登记
2、已理免抵退税登记的企业,应设专职理出口退税的税员,并经税务机关培训合格后发给《税员证》,税员持证理相关退税业务;
3、在货物报关出口当月,对每笔出口业务按fob价具商品出口并进行账务,计算销入的汇率必须与退税申报软件中的保持一致。
4、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免抵退税出口销入”及由于征退税率差形成的“进项税额转出”进行申报。
5、在申报前,视同自产企业将进项信息与征管系统中的进项抵扣认证信息相稽核。
6、免抵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此期间内要申报上月的所有出口记录,并同时申报以前期出口的单证已齐的记录,据此计算当月免抵退税额,申报时需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二各一份。
7、当期申报记录对应的外汇核销单必须在180天内齐,并按原申报顺序装订成册报送主管退税部门。
注意事项:
1、新企业(2004年6月以后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必须出口汇核销单,若出口90天内未理出口汇核销手续的,需向退税主管部门提交出口报关单,并由该部门予以确认,待180天内理出口汇核销取得核销单退税联以后,再理单证齐的申报。
2、新企业自首次出口业务申报起12个月内,只能免抵税,第13个月起才能申报免抵退税
3、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必须向主管退税部门理单证齐全申报,逾期不申报的,除另外有规定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市局批准或取得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单证证明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
4、经退税部门审核,未能在规定期限天内出口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必须在电子申报系统中红字冲减,再按视同内销征税,以后不再理退税申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