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客户定了一批货,没有预付款,付款条件是100% payment against photo copy of bl in 10days, 一始没答应,但是念对方是新客户,订单量也是不是很大就答应了。 货如期交货,提单寄到我司之后,就把提单正本的扫描件给了对方要求付款,对方一始称说pi上规定不是要10天呢嘛,那我司也就没有催。可是到了第13,14天了,对方还没有付款的意思,且要求我公司telex release,这个肯定不能答应的。所以申明必须要付钱之后才能给提单原件或telex release。对方索性说 不要货了,让公司给别人吧。多次商议之后无果,我司这才想起了之前出现的另一个巴基斯坦人,给了一个与此批货一样的询价,当时为避嫌就一直没给予回应。昨天我司主动对方,把价格报给他,对方很冷静得回应要求降价10%,且cnf。(现在可以想象他们是一伙的)新的巴基斯坦人又发来邮件说让我们把所有的doc邮件给他们。现在我在想如果发给他们了,我司就把同一份资料邮件给了两个巴基斯坦商人,这样的话他们会不会有理由反咬一口???希望大家给点建议。??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先提前感谢大家的帮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