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OB 货代提单的问题
大家好,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有个俄罗斯客户,大家都知道,俄罗斯的清关很麻烦,也很灰,这个客户也是。shipper是我们公司这个没问题,货方是俄罗斯的一家专门清关公司,不是我们的客户。
fob,是客人自己的。而且从我来公司之后就发现这个客户一直是给我们出货代提单。
因为一直合作很好,没什么问题,我也没多想。
但是刚刚走的货出了点意外。
客人在目的港把货给放了,我们还没有电放。
我问客人的,客人说海运提单是联运式,即包括了到俄罗斯港口,以及从港口到内陆城市的陆运。
他们会在目的港控制货物,没有我们的通知他们不会放货的。
但是我昨天查箱子状态,发已经在内陆城市被放了。
请问这是否意味着货已经被提走了?我们已经对货失去控制了?
我问客人,他们说货放在了内陆城市指定的仓库。
我觉得不一定,客人提走了我们也不知道。
请问这种状态下我们该怎么?如果走法律途径我们是否会有胜算的把握?谢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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