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协议与退货浅谈
有了产品销就会出现退货。通常情况下退货原因有以下三种:1、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2、经销商存货量过大而导致滞销。3、产品未到保质期已经变化或者无法销。虽然退货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将货物退回厂方,所以这是厂家最不喜欢看到的,但是为了维护长期的客群关系和销渠道,又不得不接受退货。
但是货物退回也不是直接拉回工厂就结束的,而是首先要签订退货协议,退货协议中会列明退货方和接方、退货数量和包装、货物退回的原因、退货的一些补充条款等内容。退货协议的签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会限制退货,这是因为退货协议的一些补充条款会写明,如果货物退回,需要扣除一部分金额作为补偿金额,通常是货款的10%,如果遇到食品因为快过期而退回,补偿及金额还可能是货款的50%,这些条款看起来有些霸王,但是对于退货企业或者经销商来说,如果不退货将意味着全部损失,与其全部损失那还不如将损失降到最低来的换算,所以面对这些退货协议中的霸王条款都是欣然接受的。
关于退货还需要注意的就是货物退回的运输和退货生产厂家的盘点。因为货物退回厂家通常是退货方寻找车辆,这些车辆也是临时进行退货运输,所以在托运是一定要嘱咐承运商要小心慢行,避免在退货途中在发生货损,将损失扩大。还有就是退货到达厂家之后的盘点确认,有些产品的退货是因为产品破损无法销,虽然质量有所差异,但是总的件数是没有问题的,为了防止厂家在接货物时粗心操作,错误统计,故需要退货方派人在现场进行确认,确认之后双方需要退货单上签字,以后后续账留底使用。[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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