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中国个港口全面实行VGM.我司通过一周的接触和操作,总结以下经验供大家分享。
一. 称重途径:
1. 货主(委托方)自行称重;
2. 委托港区进行称重;
二.称重方式:
方法一: 整体称重法
货物装箱和箱门关封后,托运人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 比如港口码头或地磅计量单位) 使用经过计量监督部门认证的设备对集装箱进行整体称重。
即: 装载有集装箱的拖车整体过磅, 取得的总重量减去拖车头,车架以及油箱汽油/柴油的重量,得出的结果既是所需的VGM重量
计算公式:
(装载有集装箱拖车总重量) -
( 拖车头,车架以及油箱汽油/柴油的重量) = VGM 重量
方法二: 累加计算法
Ⅰ.计算货物的重量;
Ⅱ.计算包装(托盘、衬垫和其他填充与系固材料)的重量;
Ⅲ.将Ⅰ和Ⅱ与集装箱的皮重相加。
计算公式:
(货物的重量) + ( 包装材料比如托盘、衬垫和其他填充与系固材料等加总的重量) + ( 集装箱的皮重) = VGM 重量
三.货主(委托方)自行称重方法:
1.有地磅的单位,能卸箱作业的,装箱前将空车先进行过磅,装完箱后重车再进行过磅,差额即为箱货总重(货重用箱货总重减去集装箱空箱皮重)。不能卸箱作业的,可连车带箱过磅,扣除空箱皮重后,为空车重量,装箱后再过磅,差额部分即为货重。
2.有计重吊机设备的单位,可以装完箱后将重箱吊起进行称重;
3.车上有双小箱时,如能卸箱作业的,如果用地磅称重,可以先将空车过磅,装完第一个小箱后进行整车过磅,差额部份即为第一个小箱的箱货总重,扣去空箱皮重即为此箱货重。第二小箱装完后再进行过磅,与前一次称重的差额即为第二个小箱的箱货总重,扣去空箱皮重即为第二小箱的货重。
如不能卸箱作业的,用地磅称重,可以先连车带箱过磅,扣除两小箱分别的空箱皮重后,为空车重量。装完第一个小箱后,进行整车过磅,差额部分(整车过磅重量-连车带箱过磅重量)即为此箱货重。第二个小箱装完后再进行过磅,与前一次称重的差额即为第二个小箱货重。
4.委托方如果通过称重已知货物单件或各件的重量,可以累加得出货物总重,加上集装箱皮重同样可得箱货总重数据,注意需要加上装箱时添加的包装或固定材料重量;
5.空箱皮重可以参照各船公司公布的空箱皮重数据;
或参照集装箱门上标注的空箱皮重,箱门上的TARE WT.即为集装箱的重量。
装箱后,最好把箱门上的重量标识拍照留底,以免船公司有疑义。
四.委托港区进行称重:
1.送箱进场时由卡车司机申请重量验证(VGM)作业
(1)送箱时在道口向码头提出重量验证(VGM)作业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
(2)码头道口告知其称重地点。
(3)将载货集装箱送至称重点,称重点对载货集装箱进行重量验证(VGM)作业,并生成相关VGM电子报告
2.收费标准:RMB100/20GP,RMB150/40GP/40HQ,RMB180/45HQ,RMB200/特种箱
四.允许误差范围:
VGM(箱货总重)误差允许在5%内,但不得超过1000公斤,两者取其小者.
五.报关数据
未接到海关对VGM数据与报关数据对应的要求,暂按原流程操作,对于外高桥的货物,因为先进港后报关,原则上按VGM数据做相应的报关资料,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六.VGM报告的递交:
货主自行称重的集装箱,由货主填写VGM数据表和集装箱重量声明书,可以直接通过船公司网站进行提交,也可以委托代理进行提交,并根据各船公司的收费标准代收费用(注意修改或补发VGM报告都将增加费用),港口称重的集装箱,VGM数据将提交给托运人,由托运人提交给船公司.
提交截止时间以各船公司的要求为准,一般为船靠前(不是开船前)24-30小时内.
七.VGM应当包括的内容(以各船公司要求为准)
一般VGM信息中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订舱号或者提单号
2.箱号
3.经验证的集装箱重量及重量单位
4.重量验证方法(方法一或方法二)
5.托运人的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声明
6.托运人的正式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代表托运人提交VGM的第三方)
7..责任方(即提单上指名的托运人)
八.其他未尽事宜在操作过程中进行更新[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