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3年对《国际支统计申报法》进行修改

黄小姐
国务院2013年对《国际支统计申报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法》今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法》强调,国际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法》将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也纳入申报主体范围,明确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均有义务申报国际支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未来,外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制定并关于非中国居民申报的具体要求。 《法》要求,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此外,《法》规定,相关机构和个人如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给予处罚。处罚包括: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高手来解读下
2014-03-01 5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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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这则消息是关于中国2013年修改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法》并正式实施的。该法强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包括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的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状况。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也需要纳入申报主体范围,即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均有义务申报国际收支信息。未来,外汇局可能会增加非中国居民申报的具体要求。根据该法,中国居民个人必须按照外汇管理局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相关情况。对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将会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2023-06-22
追问:
  • Ellbe
    得去问问银行,难不成OSA打回国内银行的钱 也要申报
    2014-03-02
  • Pat.Shirk
    难道今天都休息去了?
    201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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