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拜托!!请教各位前辈们一些比较基础的问题!!
我们自己本身是一家具备进出口资格的贸易公司,主营化工品类产品
现在想开发出口业务,但是公司自身不具备开发外国客户的能力!
所以想在想和外贸公司或者soho个人合作,我们只做货物供应商!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1.我们提供符合出口条件的产品及资料给外贸公司或者个人,外贸公司垫资付款给我们,我们收货款就啥都不管了?(请问正确吗)
2.我们开票给外贸公司还是开票给外国客户?开票给外贸公司,退税是我们去退,退税给我们吗?开给外国客户,退税又是谁去退,退的税归谁呢?
3.关于给外贸公司报价,一般是报含税价格,还是报扣除退税税点后的价格呢?
这方面就是个小白,还请有此方面经验的前辈们,能耐心给我一个详细的解释了, ,万分感谢!!
十万分的感谢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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