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官方消息,IATA对单独运输锂电池法规进行了修订,该新规其实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但在2022年3月31日前会有一个过渡期做出调整至100%符合新规,4月1日后新规正式生效实施。

我国是锂电池生产和出口大国,出口量近年来大幅增长。但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在运输时可能会发生起火、冒烟及爆炸等事故,其运输安全必须得到重视。

根据2022年1月新发布的《危险品空运规则IATA DGR(63版)》的要求,2022年3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小型锂电池空运不再允许按普货运输。

具体更新内容如下:

1、包装类型PI965 和PI968 中第二部分section II,针对小型锂电池可用普通货物包装的要求去除。此要求,锂电池进口有三个月过渡期。

(小型锂电池运输单件包裹指的是:

a.电池或者电池芯小于2.7Wh,净重2.5 公斤;

b.电池芯小于等于20Wh,最多八个电池芯;

c.电池小于等于100Wh,最多2块电池。)

2、修改了PI966 Section I和PI969 Section I(设备与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放置在一个包装内)的包装选项:

--锂电池采用UN小包装后,然后与设备一起放置在坚固的大包装中;

--或锂电池与设备一起放置在UN大包装中;

此外,63版还增设了一个附录,基于即将公布的第22版《联合国规章范本》的修订内容,以及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专家组已同意加入到2023-2024版的《ICAO技术指令》的变更,提前公示了2023年1月1日生效的锂电池出口详细信息。

1、2023年1月执行的修改内容:取消了仅含有锂纽扣电池的设备(包括电路板)的测试摘要(Test Summary)的要求。

2、2023年1月开始,修改锂电池操作标记(Lithium Battery Handling Mark),取消标记上的电话号码的显示要求,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在此之前锂电池运输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锂电池操作标记。

常规的锂电池主要有3种类型,包括锂金属电池、锂离子电池、同时含有锂金属原电芯和锂离子电芯的电池。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中锂电池运输分类体系的分类如下:

在出口时应满足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ID)、《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R)、《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危险品规则》(IATA-DGR)、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试验和标准手册》等有关国际危规的要求。

目前,出口锂电池产品无需实施出口商品检验,但锂电池产品属于危险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出口锂电池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申请材料包括: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8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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