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生保健受到大家的重视,红景天作为名贵药材,更是受到不少人的青睐。本文将带你了解红景天的相关知识。
红景天
红景天(Rhodiola rosea L.),为景天科红景天属多年生草本植物。红景天味寒、甘、涩,具有补气清肺,益智养心的功效。
红景天生长在海拔1800-2700米高寒无污染地带的山坡林下或草坡上,大多分布在北半球的高寒地带。由于其生长环境恶劣,如缺氧、低温干燥、狂风、受紫外线照射、昼夜温差大,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特殊的适应性。
我国的红景天主要分布在西藏的高寒地带,新疆天山、云南、甘肃、青海、吉林、内蒙。
濒危物种
由于物种受到过度放牧和人为无计划采挖,红景天种群数量呈下降趋势,分布格局受到严重破坏。如今红景天属的植物大多面临濒危,有的处于极危,甚至野外灭绝。这不仅限制了红景天种群本身的维持和发展,还使得高寒草甸生态系统稳定性下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在2021年9月7日将景天科的长白红景天 Rhodiola angusta 、大花红景天Rhodiola crenulata、长鞭红景天 Rhodiola fastigiata、喜马红景天 Rhodiola himalensis (其他常用中文名:喜马拉雅红景天)、四裂红景天 Rhodiola quadrifida、红景天 Rhodiola rosea、库页红景天 Rhodiola sachalinensis、圣地红景天 Rhodiola sacra 、唐古红景天 Rhodiola tangutica、粗茎红景天 Rhodiola wallichiana、云南红景天 Rhodiola yunnanensis列为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2023年2月生效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景天科 CRASSULACEAE中★红景天属所有种 Rhodiola spp. #2(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下列者除外:a) 种子和花粉;及b) 包装好备零售的制成品。)列入附录Ⅱ,毛花奇峰木(布圣塔) Tylecodonbodleyae (南非)、 厚叶奇峰木 Tylecodon nolteei (南非)、网状奇峰木(万物想) Tylecodonreticulatus (南非)列入附录Ⅲ。
是否办证
主要通过物种目录查询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也称CITES附录。
查询网址: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查询网址: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查询网址:
办理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号),属于《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进出口时须办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号):
开展进出口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公约》)附录范围内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活动(除与台湾地区之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未被列入《公约》附录、但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出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进出口属《公约》附录范围内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峡两岸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常见举例:主要用作药料或类似用途的红景天或红景天的某部分,红景天植物液汁及浸膏进出口时应于2023年2月份开始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非CITES附录内但是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应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具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具有有效控制措施并符合生态安全要求;
(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四)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公示的其他条件。
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生态安全要求和公共利益;
(二)来源合法;
(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四)不属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禁止出口的;
(五)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公示的其他条件。
需要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者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人取得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的进出口批准文件后,应当在批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申请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进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出口国(地区)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出口证明材料;出口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进口国(地区)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口证明材料;进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再出口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签注的允许进口证明书。
海关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在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会同海关总署指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口岸进行。
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按照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规定的种类、数量、口岸、期限完成进出口活动。
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接受海关监管,并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将海关验讫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副本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备案。
过境、转运和通运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自入境起至出境前由海关监管。
进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定监管区域和保税场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并按照海关总署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
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海关报检,并接受检验检疫。
违法必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非法进出口野生植物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天津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