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产品在一个国家可以有多个分销商,而独家,一般针对某一个产品或某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是排他性质的。我个人不建议你告诉客户你有其它分销商。如果这么说了,岂不给客户传达一种“我们有分销商了,用不着你们”的意思?如果是我,我就回复客户:感谢您的兴趣,我司一直关注发展英国市场,愿意配合,共同发贵司当地市场。然后就等客户回复,看他具体想怎么个“分销”。我遇到过客户进一步回复,说要独家,那我就要考量是否有必要把市场支配权给他。如果客户回复仅说希望我们今后配合,报出好的价格,一些产品介绍,公司目录之类的。那就给呗。其它的当地客户来,我照样出,什么都不耽误啊。